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生病十多年了,一点经济来源都没有,吃饭都吃不起。2月9日入院住院至今,我慢性皮肤病十多年了,在宣汉县人民医院他们不给我医治皮肤病。我4月24日投诉到12320四川省卫健委答复15个工作日给我解决问题至今都没有得到解决,5月15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和人民医院的领导表态答复我继续留院医治,用术后用的药再用七天叫我回家,我同意了,但后来一直不给我用药,5月18日院方还把我的病床推走了,说一套做一套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局党委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分管领导带医政股、信访办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21年2月9日因“右髋部疼痛伴活动障碍1周”入住宣汉县人民医院骨科。于2021年3月23日在全麻下行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4月6日达到出院指征,并建议回家休养。您以要求宣汉县人民医院将陈旧性皮肤病根治后再出院为由拒绝出院。根据县人民医院皮肤科两次会诊后,均诊断你身上的皮肤病为:湿疹样皮炎,并建议外用药物治疗。你对此治疗方案不认可,并坚持认为输术后药品能治疗你皮肤病。
经县卫健局、县医院商讨决定,邀请上级皮肤专家来院会诊。专家到场后,您避而不见。通过病历及相关视频,治疗上建议润肤保湿处理,县医院皮肤科门诊随访即可。
鉴于上述情况患者离开病区后该院对该病床实行终末消毒处理。
您所提出 “要求输注术后7天一样的药物治疗皮肤病”的诉求是违背医疗原则,不符合医疗操作规范,不予支持。并建议你根据专家会诊意见予以治疗。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关注,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8- 5222014
2021年2月9日入院住院后,经检查后没有给我用药,中途输液两天,每日清单可以证明一切。主治医生每天早晚查房都是叫我回家,术后十四天后,四月七日上午主治医生给我出具了口腔科和皮肤科书面函到科室会诊,上下午会诊我都告诉了皮肤科医生我的病情,头部和耳朵,手等部位都是果果,硬块,很严重,皮肤科医生说看了我用药记录,医生叫我跟骨科医生说继续用术后用的药。
四月二十一日院方还把我病床上的被子拿走了,晚上无法睡觉。22日卫健局的领导来了,在我的病房,我也说了被子的事被拿走了,一直到5月18日他们把我的病床推走,没地方睡觉,晚上6点20分才离开病房。
5月15日下午我在病房休息,赵科长和几位保安来病房叫我到医生办公室,说卫健局的领导和院方领导找我解决问题,是他们自己当面表态答复说的给我用术后用的药再用七天后叫我回家,杨局还问我满不满意,我说还没用药我不知道。后来一直都没有给我用药,说一套做一套。
5月18日下午一点半我到楼下院区休息到六点吃晚饭时回到病房看见病床不在了,至今我都没有办理出院手续,身份证还扣押在医院,我病房的人说是我出去不久几个保安和护士推走的,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反而出现了这种情况,15日表态答复一直不用药18日找专家,这不是整人吗?我也不是医生,我只知道术后用的药对我的皮肤病有非常好的效果,治好了我的皮肤病一半,他们每个都是医生,即然违背医疗原则,不符合医疗操作规范,为什么他们这些领导医生还表态答复我?急难愁盼的事几个月都没得到解决,是不是他们所说的高度重视?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中,老百姓希望能给办点实事,你们才是说话不算话,希望得到您们的帮助,万分感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