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县石龙镇南滩街上新建起了农贸市场,结束了长期以街为市的历史。本来是一个让群众满意的大好事,可因为农贸市场建好后,被告知入驻每个摊位要交80元费用,另外还要交几百元保证金,说是防止摊主进驻后又撤出去。这些都由社区来收取。
群众对此有意见,认为一是保证金太贵不该收,二是认为农贸市场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建设,政府用财政资金,也就是用纳税人的资金建设,没有私人投资,即使收取摊位费,都应该以保障水电卫生等基本运行为准,并取得物价部门的审核方可收取一定费用,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开支情况。
石龙镇新农贸市场由社区收摊位费和保证金究竟合不合法规,群众希望政府能按法律法规给予公开答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合江石龙镇新农贸市场收费合法吗?”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石龙镇两河社区一直以来无正规市场,摊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群众对于市场需求十分强烈。镇领导高度重视,经努力协调争取项目资金,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完成便民集市的建设,便民集市共有摊位145个,车位58个,设立百货区、鲜肉区、蔬菜区、水果区、卤制品区、水产区、活禽交易区、农产品自产自销区及零摊区。便民集市交通便利,设两个进出口,基本能满足群众和经营户的需要。市场建好投入使用后,随即产生一系列的费用,如卫生费、水电费、集市维护及维修费等,由于镇财政资金困难,本着以市养市、略有结余的原则,为确保便民集市合理运转,经镇党委领导研究决定,对所在的摊位收取卫生管理费用,暂定每个摊位收取80元/月,以后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我们会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对于您提出的收取保证金的问题,每个摊位收取300元保证金的目的:一是规范集市摊主的经营行为,主要对自己的摊位进行管理,如对集市摊位故意损坏要进行维修整治;二是防止摊主擅自搬离集市占道经营以街为市的发生,确保我镇两河便民集市的正常运行。
您反映的定期向社会公示开支情况问题,因新建集市才刚投入使用不到10天,许多措施还未完善,接下来我们市场旁设立公示栏,定期公示公开集市运行及各项费用收支情况。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石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电话:1898248824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