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在成都打工的南充市南部县农村户籍的蓉漂。最近准备去成都公立医院看病做手术准备住院,因成都社保不满足连续一年的缴纳条件因此把希望放在老家那个新农合医疗保险,在郫都社保局咨询后得知自己新农合社保卡已被注销,而还在一如既往的缴纳每年的费用,最后打电话到南部县医保局,一直没有人接听,打隔壁临近县城蓬安县医保局,那边告知每个人只能拥有一张社保卡,问题就出来了,第一:成都职工有社保卡的且正常缴纳的并没有看到新农合无需缴纳或者重复的利弊或者无效性政策;第二,注销后为什么还可以缴纳费用,缴纳的钱流向何处?网络平台缴纳可以自助退费吗?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参保人只能在一个参保地缴费参加医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重复参保,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参保地申请退费。南部县医疗保障局参保登记股电话:0817—5531925,欢迎来电查询您是否重复参保。
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