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长城南路四段晶莹路小区,以交房七年至今我们未取得房产证,如今小孩读小学也要房产证 。请问这具体是怎么回事,该怎样解决
您好: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府函[2016]65号”通告,2016年9月23日后的不动产登记职能划分给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嘉陵区的拆迁还房因建房资料的缺失导致不能办理首次登记。目前拆迁单位由原来的区经营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区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区城市发展促进中心正积极的补办相关建房手续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817-215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