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们是渠县在外务工的群众。
5月26日,在我们的四川达州渠县渠江社区,突然出现一只疑似患狂犬病的金毛恶犬疯狂袭击路过的群众,在咬伤多人后被当地社区干部及时击毙。
针对此事。我们要求渠县政府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对及时击毙恶犬的社区干部予以表扬或者奖励,以鼓励党员干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是对放纵恶犬在公共场合行凶的狗主人依法严肃处理。 伤人恶犬没有狗证,从来没有注射过狂犬疫苗,且长期处于散养状态到处乱窜,以前也有小孩被这条狗咬过。已经是小区一大祸害(附近群众可以证明) 狗主人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不光违反了当地养犬管理条例及新出台的【动物防疫法】,更触犯刑法第114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恳请政府部门与当地公安进行沟通,依法将狗主人刑事拘留,搜集证据后依法进行刑事诉讼。将狗主绳之以法,以伸张正义!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收悉,经调查回复如下:
街道办已将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支持转达相关人员。街道办、社区、派出所、畜牧中心、司法所和当事人、受害人已召开座谈会,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承认违规养狗并在网上发表了声明消除影响,同时愿意跟受害人沟通商讨相关医疗费用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人民政府渠江街道办事处咨询反映,电话:0818-73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