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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鸿通翡翠滨江质量不合格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8 13:55 已回复

我是鸿通翡翠滨江项目一期业主代表,现就泸州市鸿通华远开发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存在的诸多问题向您们反映。
鸿通翡翠滨江位于江阳区康城路,由泸州市鸿通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项目总占地200000㎡,建筑面积约490000㎡。此项目楼盘于2017年11月25日陆续向市民出售,合同协议接房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目前鸿通翡翠滨江项目一期项目已完工,现通知一期业主接房时间为2021年4月2日,鉴于多数业主到现场接房时发现此商品房项目存在诸多问题,如开发商交房条件不具备,无三书一表就让业主接房,以及违建、乱收费等问题,业主代表已经多次向市级相关部门反映,经多方沟通后并未取得到实质性的处理进展,现将存在的问题及诉求归纳如下。
一、项目违建。
每栋楼3号和6号户型楼梯消防通道能直接入户,存在安全隐患。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0年10月10日委派专人到现场查看核实,发现建设单位已将不可利用的结构板改为外阳台,改变了住宅外立面,且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相关规定。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作为违法建设线索移送至市城管执法局。现调查无结果。
2021年4月8日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座谈,业主代表建议:(一)开发商拆除违建,也就是拆除赠送面积阳台。(二)或者开发商更改图纸去质量监督局备案,审核,批准,使其合法化。(三)每栋楼3号和6号户型由开发商负责消除居住安全隐患。(四)1、2、5栋楼被商铺遮挡,严重影响采光,并且当初销售顾问隐瞒了旁边要修商铺的事实,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也存在安全隐患。
二、乱收费。
该楼盘在相关部门备案清水房验收,却向消费者销售精装房收费,备案与销售宣传不一;房屋契税需按精装房收取严重损害业主利益。并且开发商单方面出霸王接房通知,让业主于2021年4月2日起就计算接房时间并缴纳物业管理费一年才能接房。
由于业主前期反映,鸿通翡翠滨江开发商广告宣传的1500元/米精装房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消费者提供的资料初步核查,并对商品房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初查,2020年11月17日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相关涉嫌违法行为已决定立案调查,但无后续进展情况通报。
2021年4月8日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座谈,由泸州市质监局牵头负责请专业机构对该项目的房屋装修进行评估鉴定。业主代表建议:(一)根据房屋装修评估鉴定结果所示的价格,开发商要对业主已交房款进行多退少补。(二)请政府出面协调相关办税部门,扣除装业主修费用,业主只缴纳清水房房屋契税。(二)请开发商承诺具体可接房日期,并且物业管理费缴纳起止时间以业主正式交接房屋时开始计算。
三、装修质量严重缺陷
鸿通翡翠滨江项目属于清水房备案,项目在竣工后,泸州市鸿通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精装修,标准为 1500元/米,开发商就装修材料标准、装修质量并未按照前期的宣传及合同约定执行,导致装修质量严重缺陷。业主代表已将存在的诸多问题持续多次向开发商和消费者协会及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反映,2021年4月8日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座谈,现场开发商承诺针对装修质量问题2月内整改到位,否则业主申请仲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25 09:53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鸿通翡翠滨江项目属于清水房备案,住建局下属单位(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质量中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范对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业主通过签订装修补充协议委托建设单位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属于合同关系,装修质量和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一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局反映进行维权;二是若双方存在争议,可申请仲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反映“鸿通翡翠滨江楼盘装修标准不能达到约定的1500元/㎡”涉嫌虚假宣传一事,市场监管局立即派出调查人员实施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开发商一直拒绝提供装修图及相关材料信息,导致调查进展缓慢。6月7日,市场监管局再次向该开发商发出了《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要求开发商提供装修图和相关资料,6月17日,开发商已将相关装修资料提交到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依规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力度,对该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反映“将不可利用的结构板改为外阳台,改变了住宅外立面,且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的问题。经况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勘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去函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是否违反规划建设予以认定。况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通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接受调查,两公司暂未提供相关资料。下一步,况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按法律程序继续开展调查处理。
四、住建部门相关同志于2021年6月2日与您联系,您反映5-1-105号房存在墙面渗水、橱柜未安装等质量问题。同日,住建部门会同建设、施工以及装修单位到现场查勘并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整改。6月10日,住建部门相关同志与您沟通,确定墙面渗水问题已解决。
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市工程质量中心监督二科,电话:0830-3120376;江阳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电话:0830-3177511;江阳区况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830-37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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