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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无良业委会伙同有关部门恶意处理我的房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8 00:25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残疾人,也是一名低保户,靠着自己的能力努力去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现在,我在位于诺江镇通江花园的门市,却被业委会伙同通江县众信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和相关部门对还我的拆迁还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测绘分割,具体问题如下:
1.我作为拆迁户,位于通江花园116、117商铺为开发商补偿我的整体还房,现被测绘公司违规分割为两个门市,请问测绘公司的依据是什么,主管部门是否尽到主管监管责任?
2.116、117门市(原本为一个门市)是开发商指定还我的门市,开发商之前对我说过,此门市多出来的面积,届时由你向开发商补差。但是现在房管局只给我办理了30多平方米的产权,另外分割出去的门市情况不详,请问相关部门,随意将我实际居住使用10多年的门市分割,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无良业委会现在辨称117商铺被人买走,但是据了解是业委会主任在暗箱操作,制造假手续欺骗政府办理成他本人的产权,请问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把关?
尊敬的中共通江县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级领导,我不懂法,没有经济能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恳请政府调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将属于我的门市返还于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通江县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3 18:51

网友,你好:
你反映“我作为拆迁户...通江花园116、117商铺为开发商指定还我的门市...但是现在房管局只给我办理了30多平方米的产权,另外分割出去的门市情况不详,请问相关部门随意将我实际居住使用的10多年的门市分割,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业委会主任在暗箱操作,制造假手续欺骗政府办理成他本人的产权,请问相关政府部门是否严格把关”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经查证,你所反映的通江花园116号和117号商铺实为1-16号、1-17号门市,建筑面积分别为1-16号39.49平米(套内面积37.76平米,分摊面积1.73平米),1-17号34.26平米(套内面积32.76平米,分摊面积1.5平米),属两个独立的商铺,均具有不动产权。
二、关于你提及“房管局只给我办理了30多平方米的产权”的情况,我局无产权办理权限,产权办理工作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按照你前期提供的拆迁还房协议等资料,我局于2021年5月21日为你办理了通江花园1-16号商铺拆迁还房合同备案,办理工作符合法定办理程序。通江花园1-17号商铺因产权存在争议,至今未备案。
三、关于你提及“通江花园116、117商铺为开发商补偿我的整体还房”的情况,如你能提供相关依据证明,可凭相关依据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资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应不动产权证书。
四、关于你提及的“测绘公司违规分割门市”、“业委会主任在暗箱操作”等情况,建议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提请公安或司法等执法部门介入处理。
感谢你的关注、关心和理解,并敬请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在此,欢迎大家积极向我局举报反映问题,举报电话:0827-7377701。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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