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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几百个业主被蓝光地产找来的两个公司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7 23:07 已回复

我们是2018年买的蓝光地产开发的南充市嘉陵区U+集市农贸市场-开始说是政府规划的农贸市场-最后说是商业-结果2百多个业主糊涂签下陷阱合同、和湖南港汇签下5年高额运营合同,和湖南懿思堂签下高额服务费20000,现在2021年-5月27几年也没有运营,我们投诉无门,找过当地政府部门无人过问-现就想退血汗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04 18:56

“匿名网友”:
您好!知悉您反映“几百个业主被蓝光地产找来的两个公司骗”的贴文。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本局职能职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查明:2018年初,南充蓝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湖南港汇商业营运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销售合作服务合同》,约定由湖南港汇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南充蓝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农贸市场(U+集市)商铺销售事宜,南充蓝光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农贸市场(U+集市)的相关手续及后期产权办理。2018年4月28日,湖南港汇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又与湖南懿思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就农贸市场商铺销售事项签订了《销售合作框架协议》。需购买商铺的业主与湖南懿思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签订《委托购房服务合同》后,并支付20000元的居间报酬服务费,即可享受《定购商铺优惠确认书》中的相关优惠规定。业主在购买“U+集市”铺面时,与湖南港汇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定购商铺优惠确认书》、《商铺租赁合同》及《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根据《蓝光天骄城U+集市签约费用表》计算表明,已购买商铺的业主已享受了购买商铺的相关优惠规定。
鉴于购买商铺的业主已与开发商、运营管理商分别签订了《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委托购房服务合同》、《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授权书》、《成交确认单》等合同文书,并对服务费(20000元)以及业主与开发商、运营管理商的权益进行了约定,若您认为开发商、运营商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情况,建议您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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