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付红娥是昭化区元坝镇长坝村人,因广元市到昭化区快速通道修路一事,当时拆迁时索赔的款项,工作人员为什么没审计就给我们拨款了呢!最后还以我们合同贪污罪起诉了我们,可当时和我们谈拆迁一事的工作人员为啥没罪呢!最主要的是当时昭化区公安局分局喊我退款37万元,说的是多退少补。结果法院起诉我是14万多元,剩下的到现在没退还给我,也没给说法,找了无数次领导都无答案,原因就是我现在离异,说是没有,可我当时没离异啊!那为啥当时没结婚的合法年龄都有呢!到现在别人都没结婚啊!就该有啊!我要一个稍微公平的说法可到现在都没给我。希望领导考虑一下我们老百姓要求,谢谢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昭化区公安分局和昭化区征收中心联合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8年相关部门在核查昭化城区至广元快速通道改造工程征拆中涉及违法违规补偿问题时,您户主动退还违法违规获取的补偿款37万元。昭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定其中构成犯罪的资金为14万余元,其余部分属于违规获取的补偿,仍应追缴。事后,区征收中心及镇村已多次当面告知您户核处情况,但您户拒绝在确认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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