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张光中诈骗案受害人高文霞多次向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局长咨询案件进展问题,屡次不能给予明确答复,截止目前该局工作人员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处于失联无人理睬状态,后续将导致受害人无法获得案件捥损返还,如无法取得返还由谁负责,请敦促相关人员立即与高女士联系,明确告知案件进展。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张光忠诈骗案相关情况已收悉,经核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我院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张光忠、卓建星、叶兆星追缴罚金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扣划兆氏(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存款120万元。其他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本案是网络诈骗,案情较复杂,经查阅审判卷宗材料,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高文霞为受害人。承办人已联系告知高女士尽快报案。
感谢您的来信。祝好!
游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