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马鞍御都五楼住户,由于自来水公司公众号变更,查询不了余额,二月份水费欠十一元,节后外出务工,无法交纳,一月高达三充滞纳金,清问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
我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马鞍御都五楼住户关于水费滞纳金交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营销部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用户所欠水费为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所用水量产生的,且该用户是预存用户,当预存金额不足以支付下次水费缴纳时,我公司系统将会自动发送提示短信,并且每个月底公司也将会再次发送提醒短信。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和与我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第八条 第4小条 用水人逾期未支付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未交水费的0.4‰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更名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一城三区、联网供水”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由巴中市恩阳区圣泉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恩阳城区供水服务工作,收费、服务等按照现行一切标准不变。公司在区人民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统一进行了公司信息变告知,公司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我司一直将“一切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作为自己的服务理念,一直努力通过最优质的服务赢得用户的理解与支持。
巴中市恩阳区圣泉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