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0月与哲铭教育余老师签约教师资格证保过班协议,合同金额17000元,后增加至1000元,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四川哲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元预付款,于2019年12月12日支付8900元,于2020年4月26日支付了6100元,合计18000元,转账记录、发票和收据和合同详见附件,目前已于2021年3月11日将退款资料寄回给了哲铭教育,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贝特康派1109室和1207室(公司注册地址是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23楼2304号),公司法人向阳,另外他们还有一个分公司地址是锦江区绿地468锦峰3906号,现在已经更名为哲翱教育,并于2021年3月12日变更法人为尚武,实际上就是哲铭教育的教务。
,对方教务人员承诺20个工作日内退款,截止到目前已过去2个多月了,对方教务人员各种理由拒不退款,望求助追回学费,感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一、经工作人员核查,公司通过注册地址无法与之联系,经查公司已被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现终止协商;二、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4日13时45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