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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拆迁土地安置费分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6 18:4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兴隆镇长虹村九组村民。长虹村九组于2018年8月拆迁土地安置费于当年12月到达队集体账户。镇上村上队上组织过多次就分配方案的会议但是都没有行成统一的意见。最近的一次村民大会是2020年端午节也没有形成统一意见,至今一年了也没有再组织村民大会。我们在外地上班的也不知道具体情况也不知道找谁开会。所以想请领导帮我们协调一下把分配安置费的事再次提上日程也请安排一个领导帮我们协调一下。能不能统一意见不重要只要在进行至少也有希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28 18:59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您的家乡中江县兴隆镇征地拆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这里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核实,长虹村9组经村级建制调整后并组为长虹村7组,原长虹村9组于2018年8月征地,土地补偿费已于2018年12月拨付到该组集体账户。根据江府办发〔2016〕106号文件第十七条之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民主议定程序集体决定”。在镇、村两级多次督促和指导下,原长虹村9组组织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达10余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目前还没有形成具体分配方案的决议,致该组土地补偿费至今无法分配。下一步兴隆镇将继续督促村两委组织该组代表逐户走访,宣传安置补偿相关政策,指导该组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充分征求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制定好具体分配方案。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1年5月28日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95000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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