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办事人员:
您们好,我们是又新镇人,现在我家庭所在地由村改为社区,现派出所正登记门牌号。
我现在的家庭情况是,住宅在母亲名下,妹妹和母亲在一个户口上没有分户,我及配偶、子女另在一个户口上,但我们两户住在一栋房子里面,房子有4个门面,请问这种情况能办理两个门牌号吗?因为今后涉及我们办理身份证等事情,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非常麻烦的流程。再请问如果房子要分在我和妹妹的名下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怎样的?
谢谢。
李女士:
您好!来电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您的户籍地为金堂县又新镇农村地区,您和您的直系亲属在又新镇有一套(栋)住房,咨询农村房屋门牌号登记的情况。
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 [2019]3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即一套房屋产权只能登记一个门牌号。
关于您现在户籍地址不标准的问题,您可以选择在母亲的住房到派出所出具门楼牌地址证明将户籍地址精确又新镇XX村XX组XX号后进行户口登记。
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您可以咨询不动产部门。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31日9时55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您表示知晓。
联系人:余春 联系电话:028-84920660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