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我是资中县板栗桠乡群众村6组的一名村民我们当地到我家的公路是从红花场到大队学校有一小段水泥路,剩下4公里的路都是泥路和前年修的那种一小节水泥路然后一小节泥路的那种公路,从17年左右就叫这段路的村民出钱修路但是到现在路也没修起来钱也没退,后面又收了一次钱还是没有把路修起来也没有退钱也没有说法,我们这边一到下雨,出行极为不便,咨询村上说是把钱用到其它地方修路去了,请问我们出修我们自己这段路的钱还可以这样用嘛?后面一旦我们咨询这些问题村上总是推脱,请问我们该找谁呢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窑山村村民先后总共集资了两次,2011年原板栗桠乡修建太红公路(321国道-红花场镇),红花片区包括群众村的8个村所有村民人均集资300元,当时公路修到现窑山村村委会。第二次集资200元款已于2019年硬化窑山村村委会到群众村6、7、8社共计900余米水泥路面。(注:窑山村和群众村合并为窑山村)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水南镇窑山村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1343843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