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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中医大省医院呼吸科罗文静开出患者禁忌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6 12:32 已回复

本人王健健因为痰多于2021年4月12日挂中医大省医院呼吸科罗文静的号就诊,就诊期间我向罗医生详细叙述了病情并告知了她我有哮喘,罗医生开具了汤药和乙酰半胱氨酸颗粒。拿到药后我先服用了几天汤药,后感觉去痰效果不好就于4月16日晚服用了一袋乙酰半胱氨酸颗粒,服用后不久感觉胸闷气短,咳嗽剧烈,哮喘发作,16晚就去了五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科给予雾化和输液治疗,17日早上仍感觉憋闷哮喘咳嗽剧烈,就去了市二医院就诊,当时被收入住院,经过10天住院治疗于4月27日出院。病情发生后我看了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的说明书,上面明确标注‘哮喘患者禁用’,而罗文静医生却给哮喘患者开具此药,身为呼吸科医生,对药的用法禁忌无掌握,不能医治病人还给病人带来伤害,让我十分愤慨。此次事故因罗文静医生开错药导致,对我本人造成身体、经济和心理上的创伤和痛苦,本人要求中医大省医院及罗文静医生本人对此事做出道歉并给予我相应的经济补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6 16:42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情况已转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与您进行沟通。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02 16:37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责成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调查处理,并责成医院与您联系沟通。如您对医院解释和处理有异议可以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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