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3月16日与成都建嘉利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住房合同租期为一年 但是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问题很多电费很贵 然后房子异味严重 蟑螂多 她们称一个月会保洁 但是我住了两个月没保洁过一次 就打算住完我交的房租就不住了 房租一共是4000+365的维修费 但是合同上写的提前一个月交 5月17号是我交房租的日期 我没有交 他们给我发消息打电话我也不敢回不敢接 因为同住的室友被通知三天内必须搬走 不然按照合同处理(完全就是霸王条款)原本我就与他们沟通过说住完不住了也表示不会再住他们任何的房子 但是他们用合同上的霸王条款 表示我违约 让我搬走 如果不搬走就会强制性退房 我认为他们合同完全是霸王条款 要求他们退回一个月押金和和一个月房租加365块钱维修费 之前有过协商 但是他们态度很凶 还对同室友进行了辱骂 表示不会退钱 还必须搬走 所以在此申请维权 他们退回押金1000元和维修费365元跟一个月房租1000总计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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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初步了解相关情况,下一步将联系建嘉利房地产有限公司进一步核实情况,并为您们双方搭建沟通平台,积极协助双方开展调解。如果您有其他意见建议或是想了解更多调解进度,也可直接联系区住建局业务科室028-84546733进行反映或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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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已于2021年6月22日14:30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工作情况。您反映您要求成都建嘉利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退还2365元押金及维修费而产生纠纷为合同纠纷。建议与该公司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一致,请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