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资阳 » 安岳县 » 有效医保不能在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挂账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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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有效医保不能在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挂账报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5 10:52 已回复

我母亲现在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医保是安岳县社保局参的保,户口是龙泉驿区,在医院窗口结算被告知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不符,系统是1953年,身份证是1955年,不给挂账要求现金结算,并要求若想挂账报销需回安岳医保修改一致,病人还在治疗,所以我们第一时间回到安岳,在医保局又被告知若要修改必须提供20多年前的退休文件,几经周折又到老档案局复印文件出来交至医保中心,又被告知不能改,因为退休文件上的日期就是1953年,虽然和身份证不符,但医保局只依档案的退休文件,以前安岳医保提供不能更改的原因出具说明,也不予办理,最后打印了参保信息交于我们,我们又联系龙泉区医院医保窗口说为什么不能改,都可以改,说要咨询主任,又给了我们省医保电话,省医保说政策不一样,他们可以仅凭身份证号码修改,不需要看档案这些,安岳医保政策不一样也管不到,后续医院也反馈我们如果不修改一致,不能挂账报销,只能现金垫付后再回当地报销,考虑后续一系列经济,异地治疗问题,我只想说作为老百姓并没有漏交一期社保,为什么不能挂账报销!而且在此次过程中也了解到安岳人社局就有这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有专门文件要求这种不相同的信息可以依档案资料为准不影响养老金发放,而且省医保都可以仅凭身份证修改,为什么地方老百姓的医保要如此严格,如此纠结错乱,如此折腾,同是龙泉的医院,在除区医院以外的几家都可以挂账报销,为什么区医院不行,请相关部门能尽快给予答复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安岳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30 13:1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母亲陈某琼,身份证号码511023195503******,与医保系统录入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在本市能正常进行医保报销。
原劳社局批准陈某琼享受养老金的出生日期为1953年3月1日,医疗保障局无权修改劳社局认定的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精神,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尊敬的网友,我们已与您沟通,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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