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国际小区物业找了家停车公司对大家外围公共区域进行停车收费。占用公共停车场经营性收费是否合理。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所有的功用区域以及电梯内广告收入,物业收支情况从来不公示。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根据该业主反映的长达4年未有入住,物业查询到该户自2017年1月22日就有入住并缴纳了车位占道使用费等费用(中途可能有小几个月未入住),物业公司自业主欠费以来就进行了上门催费及电话催费,业主一直推脱未交,该户业主在2020年3月13日才缴纳2017年的物业费,并在2021年4月19日将物业费交至2018年12月31日。后物业也多次与来信人电话沟通,最后来信人到物业与经理协商,当时物业经理了解此事后答应来话人优惠该户3个月物业费,但来信人依然未缴纳物管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