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家于2018年12月购买了锦江区碧桂园锦公馆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增值税为人民币243236.82(税率为10%)。2021年4月,由于办理契税需要,找碧桂园开具了发票,发票显示税率是9%。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找开发商退还1%的增值税。另外,我朋友同时期在人居花照云庭购买的商品房,2021年4月物业通知全体业主办理退税,目前已退还1%的增值税给业主(每户约壹万余元)。请问领导,碧桂园锦公馆是否符合退税要求,如符合,应该走什么合法程序?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与碧泓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中第十二条关于税费与利率中约定:合同约定的商品房总房价款不因国家税率政策调整而改变。2021年5月25日14:25时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已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