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攀枝花 » 市委书记张正红 » 煤矿关闭未对土地沉陷做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请求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环保 求助】煤矿关闭未对土地沉陷做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请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3 16:02 已回复

尊敬的攀枝花市市长你好:
我家住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大村村灰致组,现更名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红岩村灰致组,请求处理事项是:一、煤矿关闭后我土地内的沉陷区域未做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安全和耕种得不到保障,要求治理单位给我土地内的沉陷区域,做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耕种。二、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白泥坡煤矿把我土地采沉陷后,所带来的损失未得到赔偿。在政府的的推动下,解决土地沉陷给我带来的损失(包括受损坏的蓄水池)。
事实和理由如下: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在2004年入驻我所在的村组,在南四开采煤炭到至今,把我林地和包产地多处采沉陷,目前部分沉陷区域在不断加剧向下沉陷的同时还在产生新的沉陷。为了脱贫致富,每天还不得不在其沉陷区的周围进行农事操作,来管理好投资了多年的树木。
从2012年3月5日起到如今,我母亲李付聪就此事没得到处理的情况,不间断的通过信访和书面形式等多次找到当地村委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请求处理,但多年来未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及书面回复。在请求处理之前,在南四范围内有土地沉陷的部分村民在村委会的主导下,也得到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的赔偿处理,但我土地沉陷带来的损失问题至今都未得到处理。
2017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印发了151号文“关于仁和区矿山迹地修复的通知”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白泥坡煤矿,纳入矿山迹地修复,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是关闭矿井后,最后一家从此地退出的公司。故天道勤白泥坡煤矿关闭后,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为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要求,对关闭矿井进行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我所在的村南三、南四、南五这三个地点所覆盖的区域纳入此次修复的矿山范围,也是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白泥坡煤矿下设的三个采煤出煤矿区,我所在的村组属于南四出煤矿区。此南四矿区于2018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并由原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在修复完成后的矿区入口处树立了告示牌,及本村开会笔录的证实(附:图二,图三),此区域还在2019年10月再次被四川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列入了督办范围,而我土地内的沉陷至今未做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此次在关闭矿井的地质环境修复治理中,在修复区域,主导单位未公示工程治理内容、要求、施工方案等,治理不透明,群众监督体现不了。
2012年我父亲在林地内修建了一个400立方的蓄水池,此蓄水池属于四川省小水利工程项目,修建好后由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补助了36000元补助金,也因煤矿采煤引起蓄水池地基走动,导致蓄水池开裂不能正常蓄水,生产生活多年受到影响,也向当地政府反映多次,但未得到解决(附:图四(1)、图四(2))。上述问题也找到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是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的旗下公司)领导,他们说他们公司也是在政府的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我们的遗留问题已经全部交接给政府了,叫我找政府处理。我母亲找到仁和区太平乡陈斌书记,陈斌书记说由村委会处理,此问题时至今日也未得到村委会的有效处理。
综上所述,我的土地被采沉陷,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不重视,没有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把控不严,执行不到位,蓄意调规。就上述的二个请求处理事项,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办事总是围绕“推绕拖”行事,作为一位市民来说,政府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效率 ,直接影响着老百姓对发展的动力和信心,希望能得到市长的推动解决为谢。同时请求处理的问题结果能得到你的书面回复为望。
附件说明:1、图一(当地村委会给我排查采空区后的部分排查结果。土地证书的持有者是我父亲刘树培,因年事已高,土地也由子女继承管理)
2、图二,图三(证明我所在的南四区域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已经完成)
3、图四两张(损坏了的蓄水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07 18:27

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仁和区太平乡原大村村灰致组,因我区村级建制调整后大村村合并为红岩村。
一、关于“煤矿关闭后我土地内的沉陷区域未做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安全和耕种得不到保障,要求治理单位给我土地内的沉陷区域,做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耕种”问题
您户受影响的芒果地是原大村村灰致组土地出现沉陷后种植,种植芒果后又出现了新的沉陷。原大村村灰致组境内煤矿开采问题较为复杂,除天道勤公司白泥坡煤矿等多家小煤矿开采外,还有攀煤集团太平矿在这范围内进行煤炭开采作业;该片区属于攀煤集团太平矿开采范围,因此采煤影响问题不完全是受天道勤公司白泥坡煤矿影响。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天道勤公司白泥坡煤矿关闭后,天道勤公司对该矿山迹地进行恢复治理。由于天道勤公司白泥坡煤矿采煤影响的遗留问题较多,天道勤公司没有资金解决,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涉及农户不同意天道勤公司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为此,通过多次协商,天道勤公司同意将白泥坡煤矿的遗留矸石交由原大村村委会处理,处理所得资金待矿山迹地恢复治理完成后,用于解决受天道勤公司白泥坡煤矿采煤影响的遗留问题和复垦,结余资金作为村集体资产。之后,原大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讨论通过遗留、复垦问题解决方案,该矿山迹地进行恢复治理得以实施。
您母亲李某某以土地沉陷得不到补偿为由,向多部门进行反映,并多次阻路,造成该矿山迹地修复(矸石筛选)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期间,该矿山迹地修复项目负责人陈某某将您母亲李某某及原大村村灰致组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您母亲李某某赔偿陈某某损失40000元,灰致组对该损失承担补充责任的请求被驳回。您母李某某不服判决进行上诉,2021年3月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尽快恢复矿山迹地,处理灰致组受天道勤白泥坡煤矿影响的遗留问题,太平乡人民政府限定自2021年5月17日起,在15日内将天道勤白泥坡煤矿矿山迹地恢复治理完成。在恢复施工的过程中,您母亲又再次阻路,太平乡派出所现场对您母亲进行了强制传唤,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依法对您母亲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太平乡原大村村灰致组境内天道勤白泥坡煤矿矿山迹地恢复还在继续恢复治理。
二、关于“攀枝花市天道勤工贸有限公司白泥坡煤矿把我土地采沉陷后,所带来的损失未得到赔偿。在政府的的推动下,解决土地沉陷给我带来的损失(包括受损坏的蓄水池)”问题
为解决天道勤公司白泥坡煤矿采煤影响的遗留、复垦问题,原大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商议遗留问题等补偿方案;集体通过了在矿山治理完成后,受影响农户的沉陷土地以承包地每亩3000元、开挖地每亩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对于灰致组部分蓄水池是土地沉陷后修建的,暂不纳入补偿范围。本次会议,涉及受影响村民共21户,现场到会19户,其中2户未签字同意该补偿标准。您母亲李某某参加会议,但不同意补偿标准并提出了过高的要求,村委会无法满足。
现红岩村村委会将按照原大村村村委召开村民大会集体通过的补偿标准等会议要求进行落实,等矿山治理完成后,按标准补偿村民土地沉陷的损失。
若有疑问,请到红岩村及太平乡政府进行沟通解释。
2021年6月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