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完成学业后由美国回国,于5月20日由深圳入境并将于6月3日完成14天医学隔离观察。我查询到的成都市最新隔离政策是“在其他省份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需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外出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以及“各地不得延长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对解除隔离人员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但是我联系的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我内部工作群里有写明的要求需要入境人员再实行+7的居家隔离观察,不得外出,以及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我想请问并请教一下在成都市最新隔离政策的前提下,社区另外要求的7天居家隔离是否更具效力?在完成其他隔离要求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情况下,我是否需要完成+7的居家隔离,不得外出?是否有其他最新政策我没有查询到,造成了遗漏?
十分感谢,祝工作顺利!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感谢您的反馈!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最新要求,境外入境人员在解除集中隔离后,纳入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聚集,每日2次向社区报告体温、症状情况。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