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亲您一定为老百姓作主啊!我原是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村6组村民,在2008年拆迁后于2011年通过抓阄方式安置滨江家园3期46栋5楼住房,我父亲通过同样方式安置于4期35栋3楼住房,我和父亲的房号领取书、钥匙等分别由自己保管,我的房子未装修,未住人,父亲房子已装修并入住。今年3月底接到安置办通知,让我们交资料办理房产证,当我去交46栋房屋信息资料时,发现我的名字下房屋信息是35栋3楼,我父亲名字下房屋信息是46栋5楼,相当于我和父亲的房屋在不知情下调换了。从3月开始我们一直和安置办协调解决,当2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进展,要么喊我们找律师出具相关证明,要么喊我们找不动产中心,我们就是一个皮球,随意踢来踢去!试问安置办的领导们,我们已经没有追究当事人的失误和不作为了,现在还以各种理由拒绝调换房屋信息,这样合理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玉堂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安置人员杨洁,左述华,叶刚刚安置在滨江家园四期35-1-3-5,安置人员杨宏前、杨桐、吴娟安置滨江家园三期46-2-5-9。当时分房时由安置户抓阄确认房源分配住房,两套房由安置户自行交资料人员分配房源。
以上情况于2021年5月26日13时30分,14时28分,17时32分与您联系,你均未接听。
都江堰市玉堂街道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