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缤纷翡翠湾南亭的一名业主,本应3.31号就接房,但是接房那天房子完全达不到接房的标准,各种各样的问题,于是就进入了到目前为止的整改期,整改期间,开发商派的工程 队,对整改进度不反馈,敷衍了事,态度恶劣。
另外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接房延期,而物业却要求业主必须从4.1号开始缴纳,这完全不合理啊,作为业主的我们 ,还没有接房,物业提供的服务作为业主都还没有享受到,就要开始缴纳。这整改期间的费用应该是开发商进行缴纳才对。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买房已是不容易,还希望领导为百姓做主,积极敦促开发商和物业为业主真正做好事,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后,即转区市场监管局、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市场监管局核实: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工作人员于2021年5月27日上午就翡翠湾小区电梯一事与该小区物业、业主代表和维保单位提出解决方案:1小区业主爱护电梯;2物业公司加强电梯管理;3维保单位对业主所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查找原因并解决。
以上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6月2日15时33分拨打电话联系您。
经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核实:
针对您反映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接房延期及物业乱收费的问题,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管理和服务。
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1年6月1日上午9:53与您联系,并做出解释。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