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华润天然气有限公司不积极解决问题,不与用户沟通,存在侵犯用户知情权的行为。态度蛮横,只说结果,不对用户做到底数明、账目清!
尊敬的用户: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司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3月我司发现江阳区爱丁堡1号楼503号, 在2020年7月-2020年11月3个燃气抄表周期使用数为0方,2021年1月为1方。经现场核查和对比发现,公司2020年6月为您家免费更换气表后,抄表员将您家503号与603号气表底数抄反,造成了您家与邻居燃气数据错误。
2021年4月8日我司客户信息管理员叶方奇、抄表班长张觉芳、抄表员陈敏邀请小区物管一起到您家,现场核查、协商气费补缴相关事宜。2020年7月-2021年1月间,您家实际用气量为506方,需要补缴505方。您当时提出的费用减免金额较大,我司工作人员无法现场答复。告知您需要将问题报告公司,有结果后再反馈,此期间我司抄表员陈敏一直同您及家人保持着沟通。
2021年5月20日上午10时许,您与抄表员陈敏联系,要求告知公司处理意见。公司客户信息员叶方奇随即给您致电,告知您抄错表员工有过错,但不在减免燃气费的范围,需要等到公司意见后才能答复,您表示不理解,要求尽快解决。当日下午16:02分,抄表班长张觉芳给您打电话,解释抄表数据对应、生成逻辑关系和处理建议。您对因抄表失误需补505方气费表示认可,愿意按居民用气一阶梯2.15元/方的单价即刻进行补缴。
公司在与您协调处理过程中,因沟通不到位、表达不充分,造成了不必要的误会,由此给您和家人带来不便和困扰,我们深表抱歉。对您的理解和包容,我司表示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