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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游仙区海悦银河城开发商欺诈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19 09:02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本人的投诉。我向您反映的问题是游仙区海悦银河城开发商在销售商铺时存在诱导消费和诈骗行为。

首先,开发商将商城打造出了满租的盛况,宣传海悦银河城为游仙区政府重点力推项目,商城开发商将采取自持60%,对外销售40%,统一管理确保消费者十年返租的模式进行商铺销售。然后通过销售给业主们宣传现场交4万抵8万这类的引诱交定金的承诺,让广大消费者在售楼部预先交了定金。

后来,消费者们按照销售的步骤交完商铺费用,再让消费者签订购买合同,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此时管理协议里面出现了前三年按照合同价格返还的租金将用来抵扣部分房费的事项,但是购买合同里的商铺价格却没有加上前三年抵扣的租金额,在不合理的条件下,开发商通过其欺诈和诱导行为将前3年商铺租金白白变为自身收益,并且达到了其降低合同总额来实现减少返租额的目的,让消费者在已经缴费的情况下吃了哑巴亏。另外,管理协议里面清楚表述了10年确保返租和返租的具体比例,返租金额跟商铺本身合同面积却没有任何关系,仅与购买商铺的合同价格有关,在此诱导了消费者在不需要考虑自行出租商铺,也不需要考虑商铺套内外面积,仅需要考虑商铺价格的情况下高价购买了商铺。然后,开发商又在补充协议里面为规避自身风险留下了业主自行出租和收租的合同字眼,这与开发商的宣传和销售的模式完全背道而驰,其通过故意隐瞒和忽视性的销售方式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补充协议。

最后,消费者在签完合同后,开发商并未在现场盖章,而是告知消费者开发商需要拿回总部盖章,在此,所有的消费者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默认为所有的合同都是开发商主持和签订。然而,当返还的合同寄回消费者手中时却发现购买商铺的合同和补充协议是与开发商签订,而确保收益的合同是与另外的管理公司签订的。开发商通过一系列的暗箱操作,将消费者全部蒙蔽在鼓里,达到其顺利高价出售商铺,却不会承担相关合同责任的目的,其行为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嫌疑,通过引诱和欺诈将960户消费者,高达5亿的血汗钱洗劫一空。

目前得知,开发商甚至已经低价卖掉了自持的60%商业资产,仅留下一个空壳的商城管理公司,这样便可以金蝉脱壳,让广大消费者维权无门,该销售模式和事情发展存在提前布局进行诈骗和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

现在,消费者们正处于水火之中,上到高达70岁老人全指望着租金作为养老钱;中到30岁的一家之主全靠着租金作为还贷钱,养家钱;小到几岁的明日花朵全需要依靠着租金才能进入美好校园,维权乏力。请书记为民做主,安排相关单位调查海悦银河城开发商,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不能让开发商跑路逍遥。

希望绵阳市领导为民做主!谢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游仙区富乐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0 16:41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6月7日,在街道办与政府相关部门多方调解下,海悦银河城业主与瑞银华通商管公司达成一致,6月18日支付第二季度租金的三分之一,6月28日付清第二季度租金。目前,关于业主的诉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查中。
感谢您的理解,祝好!

富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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