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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阆中西山小学校每月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18 04:42 已回复

阆中西山小学校每月收取的课后服务费150元是否何理,为何其它县市没有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老观镇西山中心学校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18 16:14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的帖文“阆中西山小学校每月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和《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19〕3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本着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于2020年春季启动课后服务工作,并按文件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
我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开展了成本调查、召开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座谈会议、并参考了周边县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确定为每月每生不超过150元,未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不缴纳服务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支付、器材耗材购买、支付辅导教师补贴等。
在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我校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相关课后服务政策。二是坚持自愿原则。由学生及家长提出参加课后服务申请,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建课后服务班级,并对开课班级、开课内容进行公示,最后才实施课后服务工作。三是先服务后收费。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按月收取,月底据实结算。
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我校各项工作的关注、支持、监督与配合!祝您们生活愉快,幸福安康。

阆中市老观镇西山中心学校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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