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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还我退休待遇
张久碧90
2016-04-15 2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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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久碧,现年90岁,原达州监狱离休干部,现住巴中市北门社区出租房。 被上访人:四川省达州监狱 我17岁时随巴中籍叶良一将军当兵,驻扎在江苏、山东、安徽交界处;1949年初,投靠陈毅将军的三野23军69师老虎团,同年4月,随部队转战江苏、浙江,参加了渡江战役,参加抗日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回国退役;安置在巴中县城守乡任武装部长,后调任巴中县公安局工作,最后调任达县地区公安处监狱,分管劳改犯直到1987年离休。 我现体弱多病,脑萎缩,老年智障症,风湿性心脏病;每年都要住几个月医院,因无医保,医药费用全部是自费,已经欠医院几万元了;除此,房租费、生活费等开支债务高达20余万元,已无能力偿还,并且生活还在继续…… 上访理由:被上访人克扣、托人冒领、恶意侵占上访伸冤人离休工资及各项补贴20余年。 事实经过: 1.20余年来,被上访人未按国家规定将我的离休工资及各项补贴、国家发给抗日老兵的专项补贴等及时、足额发放到我手中。 2.我至今没有领到医保卡,被上访人是否按国家规定办理了医保手续不得而知。 3.我至今没有领到自1987年起至1995年期间的离休工资和各项补贴等一分钱。 4.上访人于2004年至2005年通过上诉的方式解决的每月600元生活费,从未足额领取过,多数月份都只领了300元,其余部分不知去向(以农行取款小票为证)。 5.上访人的离休工资及各项补贴经被上访人编造事实恶意扣留6万余元。 6.上访人与王崇恩(前妻)自结婚起就感情不合,王崇恩还单方面离了婚,故,王崇恩无权代表上访人领取各项费用和代签任何字。 7.1998年被上访人曾唆使人来杀上访人,2008年,被上访人政治处干事魏东、张学兵等人来巴中追杀上访人,2015年上访人住院期间被上访人又唆使人来医院想将上访人杀害。 诉求: 1.查清以上事实,严惩相关责任人。 2.足额补发原该发未发的离休工资及各项补贴。 3.追回由王崇恩(前妻)领取的所有款项,同时,由王崇恩代签字的所有材料无效。 4.退还被上访人编造事实恶意扣留上访人的6万余元。 5.为上访人办理医保手续,否则,上访人发生的一切医药住院费用由被上访人承担。 6.查清追杀上访人的目的,并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 7.敬请上级领导将户籍、医保、组织关系等转至巴中市。 张久碧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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