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新津硅宝公司上班有两年多了,今年刚把小孩子转到新津金华学校来读书的,现在要小升初了,因为没有办过居住证,学校老师在这之前也没有和我说要办居住证,这样就不能在这里上初中了,我现在办居住证也来不及了。我该怎么办呢?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关于网民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我局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你的留言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社区警务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网民留言情况
网民留言:来不及办理居住证,孩子能否小升初.并留言说在新津硅宝公司上班两年多了,今年刚把孩子转到新津金华学校来读书的,现在要小升初了,因为没有办过居住证,学校老师在这之前也没有说过要办居住证,这样就不能在这里上初中了,现在办居住证也来不及了,问该怎么办?
二、调查处理情况
按照成都市居住证办理细则要求: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中的父母、配偶、子女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本人或配偶租住的房屋办理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凭证;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单位房屋产权的宿舍等。
2、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根据居住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已取得产权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自有住房未取得产权的,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父母、配偶、子女的产权房屋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5、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居住在安置房、农村集中安置区、开发区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由政府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安置协议、房屋分配证明、批准自建房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因此留言为匿名留言,我单位工作人员无法与留言人联系解释居住证办理的政策。小孩小升初的事情建议咨询区教育部门。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