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龙台镇居民刘成海危房改建,每次动工都来阻拦,提出很多不合理方案强制要求我家让地给他家(刘永兴)修房,不同意就不让动工,找村上帮忙协商无数次,找镇长,镇长说让我家同意刘永兴家要求,不然就停工,我想请问:我只想要一个公平,这很难,有人会为家主持公道不?(另可以全村采访下刘永兴的为人处事)图和视频不能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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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兴、王英与胡国凤系邻居关系,现由于胡国凤要对房屋重建,需要下挖4米,刘永兴、王英以其下挖4米会危害其房子的结构,由此发生纠纷。现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龙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由调解员彭宇进行调解,现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胡国凤在两家边界处起留三米六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土上不能再填高。在该安全距离旁修建60厘米堡坎,其中该堡坎以罗桂路为界到胡国凤修建房屋15米内用火砖修建24挡土墙,15米外用钢筋混泥土修建。堡坎修建平至现在高度。在两房边界处修建围墙,如果不平可以找平(部分地方因为不平或者导致不能修建围墙,可以下挖10 公分左右)预留三米六安全距离上面修建围墙后,修建小青瓦房。双方各自修建排水道,各管各家的排水;
二、 双方再次因此事发生纠纷,双方都可向中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该调解协议书由双方自愿达成,签字捺印后生效。并按协议内容各自履行权利及义务,该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有一份,龙台镇调解委员会持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