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书记
您好!我是一名报考雅安市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目前处于待面试环节,针对招考公告中规定“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内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规定,有疑问如下:
1.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内能否报考雅安市公务员?如不能,是否会影响人才的正常交流与流动?,是否会打击人才来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具体规定是否已成文且向社会公开?
盼复。感谢。
此致
敬礼!
您好!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我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双方应遵循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您在服务期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须按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若涉及违约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如还有不清楚的,可查阅《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或直接咨询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835—222337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