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尊敬的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驻成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
我公司实名举报成都理工大学制作的《成都理工大学“四川省教育系统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展览服务项目(招标编号:510201202100271)》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设定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条件作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文件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明显违法违规。
具体理由如下:
1、本项目并非一个工程项目。
2、本项目并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常规特征
工程项目都有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反而在招标文件多处明确“不能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计量计价”。
既然都不适用工程量清单,显然不是工程,那为什么要设置工程资质为资格条件,如果是工程,那么为什么不以工程招标?
本项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我公司认为应该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深圳市顺隆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您好,此情况建议您向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