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的独生子女证书掉了,还能不能补办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因为几年前,我家独生子女证掉了,我们在外面打工,只有过春节才回家,所以回来差不多都放假了,就一直没补办,可是,前两缶,我们家去找乡政府补办,他说不办了,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前两天,我们又去仁寿县政府计生办公室,他又说可以办,等我们回来又找乡政府他还是不给办,我不知道什么原因,能给我说一下吗,难道我家的户口本还不能证明我家是独生子女吗,他总是找借口不给办,就这个情况,绩领导关注一下,谢谢。
网民:
您好!根据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持有生育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卫发【2016】1号)“2016年7月1日后不再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遗失的,可到原办证机构申请补办。原办证机构已经撤销的,由承接其工作的机构负责”的相关规定,你可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原办证机关申请,原办证机关对你的婚育情况和原办证情况进行核查,符合补办条件的可以补办证。在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致电仁寿县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电话:028—3623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