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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芭沟镇回复更没有事实根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13 08:5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原犍为县泉水镇李湾村六组村民。就问政四川平台上,芭沟镇政府5月6日对《地方干部不作为,欺下瞒上》作出的回复表示:更没有事实根据,简直乱说。
        


1982年开始土地下户,我在田坝儿分了三份田。按当时的政策,田要补相应的田凳凳。田坝的田凳凳不够,就把板栗湾这1分2的土地划给我。我板栗湾的土就是这样来的。而起纠纷的这一片山林都还属于集体公有林。到1986年的时候,村支部书记(现任队长邓世琼的丈夫)胡绍华与组上许廷友,张洪德,梁易发,梁文君等。把公有林凡4米高.10公分大的树全部卖了。然后按人口,按实际条件划分到户。我就分到这块板栗湾土地所对应的山林。其界是东下其土角,上其路断。与张洪德连界,挖沟证明。西与龚其山连界,其土角.其路断。此后我一直经营此山林,没有载种过其他,都是原始生态的松树。现已有35公分的直径。也从没有与张洪德纠纷过。张毅是后来栽种的柜按,现都是二轮卖树了,也从没有砍.栽过界(张洪德是张毅父亲,已去世)。直到2017年,村支部书记梁品文来砍我家树。才知道张毅把此山卖给梁品文了。被我拦下。
        


 大稳定、小调整是82年土地下户后,有嫁娶,死亡、出生按先后顺序进行全套田、土地的退和进。根本就没有进0.1,0.2亩的说法。当时的记录员是张洪德,张毅是小学代课老师,参与了2009年的林权证填写。
         


为了应证我所说的:村上拿出1986年公有林下户的明细表;或张毅拿出1986年张洪德与龚其山山林直接连界的证明。我承担此纠纷一切后果。
         


当年没有任何证明给我,我想如同今天我房背后1亩山填写成10山一样,方便他们操作。问的时候,问答的也是地界清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对老百姓你们问过一声没有?想怎么填就怎么填。出事了,就拿国家给予你们盖章的本本来说事了。现实呢?实际呢?地界呢?现场呢?就活该我没文化背时吗?
        


我是1973年退伍在家务农,今年72岁。为什么要放在平台上来讲。因为没有一个干部让我把这来龙去脉讲完,讲清楚。有生之年,坚决维护国家给予我的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犍为县芭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19 16: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问政四川上的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5月18日,由我镇镇村组干部组成调解组,再次对双方当事人刘志强在板栗湾处林权纠纷进行调查调解,矛盾纠纷焦点如下:1.三株价值大约600元左右的松树收益权归谁,2.大约10平方米的土坎使用权归谁。围绕此焦点,纠纷当事人进行了相关辩论,由于双方有些历史佐证资料不全,仅凭现有一些佐证资料,难以确认使用权归谁。为此,调解员根据情理提出如下调解建议:1.三株价值600元左右的松树各一半,谁若使用,支付对方300元;2.邻刘志强土地的土坎使用权归刘志强。
对以上调解建议,刘志强、刘安军予以认可,张毅有异议。调解员决定在近期对张毅进行心理疏导,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促成调解协议达成。若达不成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举证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如您还有疑问,关于矛盾纠纷调解问题,请咨询芭沟镇人民政府具体经办人:张光源,咨询电话:13198056789。关于林权问题,请咨询具体经办人:彭商全,咨询电话13981369556。



犍为县芭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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