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时代春天铂郡已建好交房多年,现在县政府管理部门提出小区有违建区域,要求让出违建土地,如果不同意让出将准备强拆,小区业主收房时开发商有让业主缴纳多出面积的款项,用于支付罚款。现在开发商不退钱,政府又打算强拆,我想问问当时政府职能部门是怎样做验收的,这一结果老百姓就一定要接受吗?希望能有回复,谢谢
蒋灿:
你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营山县时代春天铂郡小区违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时代春天C区(铂郡)西侧车库是四川建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在2012年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统征储备土地2.6430亩修建的违法建筑,我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由于四川建林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处罚决定,我局于2021年5月11日营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营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1)川1322行审8号准予执行我局处罚决定。
关于你(们)同四川建林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建议你(们)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