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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开发商代收房产契税未上交无法办理房产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11 18:51 已回复

尊敬的邵书记您好!我是通川区西外旺角城居民,我们接房后开发商一直未给我们办理房产证,2019年底要求收取1000元辛苦费去办理,但至今仍未办,钱也未退,现在叫我们自己去办,开发商法人在提供给我们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要求收取500~1000元不等的资料费,关键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开发商代收的房产契税也未上交,来来回回找了很多人,很多部门,不知道是我们的情况复杂还是相关部门在做官僚主义,还是‘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存在,所以肯请您在百忙之中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给我们处理一下,叩谢您大恩。这件事我们几家确实跑得太困难了,其中有位家住大竹的大哥未上班专程来办,白天跑部门,晚上住旅馆,几天都毫无进展。再次叩谢,静等佳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09 16:57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留言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关于你们反映的旺角城办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包括调查经过)

经核查,旺角城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大部分业主已办理分户转移登记。经与该项目负责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2868932),目前仅剩约4户未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因为未及时提供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后来因时间久远,企业营业税发票遗失,且税务局无法再出具,未能提供税费缴纳凭证,导致剩余几户业主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政策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三、处理结果

目前税务问题已经解决,请您携带相关资料和开发商一起或委托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您,前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您提到的要求业主缴纳500-1000不等的费用问题,因您未留下电话,我局无法与您核实情况,经与该项目负责人王先生电话核实,该费用为开发商营业执照年审所需的费用,如果您对该费用有疑问,请咨询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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