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金堂赵镇水城商会大厦小区的居民,目前小区已经交付入住多年,但是小区一直没有电瓶车停车棚,居民的电瓶车只能停在露天的地方,严重影响电瓶车的使用寿命,从入住开始,数年来,小区居民反复多次向物管公司反应,恳请并要求物业公司搭建电瓶车停车棚,但是物业公司推辞说是城管部门不允许搭建,所以在这里,我恳请领导批准小区物业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方,搭建一个供居民停放电瓶车的车棚,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物业就有关问题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处理。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