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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拒付费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10 14:34 已回复

你好,2020年12月27日在成阿工业园区路段与吉林东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闯红灯,对方全责,但是淮口到金堂拖车费用是由我垫付524.75元,对方拒付。我开的车还是租赁公司的车,跑网约车,在修车期间费用都是我出,我也去找了司法部法律,都没结果,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13 15:59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2020年12月27日20时10分,曹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ZXXXX的小型客车沿成阿工业园区路段行驶至成阿工业园区路段广东路与吉林东路路口闯红灯时,与您驾驶车牌号为川A4XXXX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您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曹某负全部责任,您无责任。
2020年12月28日,我局交警大队制作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送达给当事双方,并告知双方如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许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您表示知晓。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84998122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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