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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关于拆迁与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07 14:42 已回复

我是东部新区石板凳岩店村社员,我儿子上大学时把户口迁出,大学后在国企上班(不是编制人员)四月份把户口迁回我社。请问东部新区政府我儿媳和孙女的户口能一起迁回未吗?儿媳和孙女能享受安置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11 14:2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户口还未迁移,拆迁组无法核实是否符合安置条件,请您带上相关资料到拆迁办现场咨询、审核资料。如有疑问,可咨询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城镇建设办,咨询电话:13550699507。户口迁移请咨询东部新区公安分局石板凳派出所户籍办:028-27612772。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10日13时4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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