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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福利无处领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耀耀的耀耀  2021-05-07 13:36 已回复

本人出生于80年代末,独生子女;截至今年3月,父母均已退休(母61岁、父60岁),且均办理完退休手续。


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均退休后可领取国家补助,有的省市(以上海为例)可以一次性领取5000元,可我们在四川成都办理退休待遇时,却没有这笔补助


根据查看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方网站信息,“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2015年底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工作人员可在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已上传四川人社厅官网截图)。


咨询成都人社局和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给予的回复都是闪烁其词、对政策也是模棱两可。有的说不知道有这个补贴;有的说还按照最早的补贴标准每年60元。


我们这一代人是中国第一批、也有可能是最后一批独生子女,承担的社会和家庭压力已经很大,加上赡养退休双亲。国家就此专门推出很多惠民郑策用来补助独生子女的退休父母。为什么到了各个地方这些民生政策就打折、就变质、就没法实施?还是有地方官员擅自阻拦了国家的福利、进了自己的腰包?


这笔补贴到底应该找谁领取?如何领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12 10:44

网友您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作出了相应的核实工作,因你未留下联系方式,现根据有关政策对你所提出的问题解释如下: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统一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增发项目业务规范的通知》(成社办[2020]75号)相关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增发项目:
(一)政策依据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企业退职人员和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工残人员享受增发待遇的批复》(川劳社办[2005]3号)。
(二)增发标准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退休时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三)审核要点 参保人员退休前取得卫计部门或乡镇(街道)等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四)所需资料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如您需继续查询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情况,可携带被查询人身份证前往成华区社保局进行查询。
成华区社保局咨询电话:028-8435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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