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是否具备交房条件?
tibetdoor
2021-05-06 10:57:56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同志,您好!

  我于2018年11月购买了“碧桂园沁云里”的商品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交付商品房,由于疫情影响,后延长至2021年3月30日前交付;202年3月29下午7点我收到开发商发来的短信,通知30日起组织交付,现就目前的几个问题请政府答疑并为民作主:

  就开发商于楼盘公示的文件来看,作为交房必备条件的“三书一证一表”中缺少《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请问:“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是否具备交房条件?房产未峻备是否具备交房条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是否构成开发商违约?

  小民辛苦挣钱不易,还搭上父母一生所得,皆为清清白白收入,几经摇号才购得此房产,现以上问题还请政府为民答疑解惑,小民不胜感激,叩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1-05-12 11:32:23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