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教育局提倡课后服务是好事,但是为什么学校正常放学34点就放了,课后服务到5点多,只是把正常放学时间往前挪,不应该是5点多放学然后再是课后服务时间吗,我们交的钱是变相给老师长得工资吗,本来加班给加班工资也正常,可是提前了正常放学时间,这个算是课后服务吗,我了解到在绵阳一个体育老师守着孩子们做几节作业一个月都能额外分到一千多,不知道这些合不合理,作为家长我门是希望课后服务是真的能帮到我们孩子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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