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成都市金堂县赵家镇平水桥村村民。我家有两姊妹,我们于2017年由于家庭原因分户。户号为付1号。今天去派出所办事告知户口不能用了,是怎么回事呢?既然一前有政策能分户,为什么不能用呢?这样办事很不方便。在者以前的户口没有我的名字了该怎么办?我现在无房无户口怎么活??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您的户籍地为金堂县赵家镇平水桥社区X组,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地为四川省乐山市,您在户籍地没有住房,户籍地的住房为您父母所有,咨询如何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金堂。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未成年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按照您的实际情况,因您的户籍地址无住房,您可以在您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进行户口登记后,再按照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政策申请子女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10日10时06分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将需要的材料进行了告知。
联系人:龙琴 联系电话:84920660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