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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附1号不能用了 当初办理了为什么不能用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9 11:56 已回复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成都市金堂县赵家镇的社员。我在2017年4月14号由于家庭原因分户,户号为平水桥9组25号附1号,(当初分户是为了娃娃上学)今天我想把我娃娃的户口转入才得知现在附1号不能用了。我想了解一下当初办理了为什么不能用呢?我现在家里无房产也无户号当地派出所告知要合户才能办理。因家庭原因不能合户,不合户一切都办理不了吗?那我以前的不是白办?当初既然有政策分为什么就没有其他政策办理。为了下一代读书我们打工的实在是困难。望各位领导理解。以前分户的时候上了一个小孩上去。如果办不了会不会影响以后孩子的未来?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赵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7 09:17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家镇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平水桥9组25号附1号无房屋,当初分户时仅有一个户号,无现实房屋,现今政策分户合户必须有房产信息,以方便您今后的走访,建议您先申请宅基地,经农房审批后,可在您户籍地修建房屋办理房产信息,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居住地址户号,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告知处理意见,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赵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7 09:18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家镇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平水桥9组25号附1号无房屋,当初分户时仅有一个户号,无现实房屋,现今政策分户合户必须有房产信息,以方便您今后的走访,建议您先申请宅基地,经农房审批后,可在您户籍地修建房屋办理房产信息,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居住地址户号,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告知处理意见,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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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堂县赵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7 09:20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家镇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平水桥9组25号附1号无房屋,当初分户时仅有一个户号,无现实房屋,现今政策分户合户必须有房产信息,以方便您今后的走访,建议您先申请宅基地,经农房审批后,可在您户籍地修建房屋办理房产信息,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居住地址户号,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告知处理意见,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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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堂县赵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7 09:24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家镇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平水桥9组25号附1号无房屋,当初分户时仅有一个户号,无现实房屋,现今政策分户合户必须有房产信息,以方便您今后的走访,建议您先申请宅基地,经农房审批后,可在您户籍地修建房屋办理房产信息,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居住地址户号,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告知处理意见,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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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堂县赵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7 14:23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家镇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平水桥9组25号附1号无房屋,当初分户时仅有一个户号,无现实房屋,现今政策分户合户必须有房产信息,以方便您今后的走访,建议您先申请宅基地,经农房审批后,可在您户籍地修建房屋办理房产信息,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居住地址户号,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告知处理意见,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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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堂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10 14:10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您的户籍地为金堂县赵家镇平水桥社区X组,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地为四川省乐山市,您在户籍地没有住房,户籍地的住房为您父母所有,咨询如何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金堂。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未成年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按照您的实际情况,因您的户籍地址无住房,您可以在您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进行户口登记后,再按照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政策申请子女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10日10时06分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将需要的材料进行了告知。
联系人:龙琴 联系电话:84920660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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