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在锦江区有一套住房,是我和妻子共同所有,对口成师附小。目前我和孩子的户口在该住房处,妻子户口在外地。请问我们小孩就读成师附小是第一顺位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小一入学“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中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为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6日8:50,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