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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购房后迟迟不交房,解决方案也不清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8 18:2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于2018年10月购买绿地468公寓星耀,现迟迟未交房,在问政四川里面前期有个咨询和我一样,已由锦江区政府于2021年1月12号回复上一个咨询市民:开发企业于2021年1月5日邀请绿地星耀项目业主代表,就逾期交付时间,赔付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目前,星耀项目暂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交付,相关赔付细则开发企业将以函件形式发给业主代表,(感谢锦江区政府的迅速反馈)。

        但对于我们(不是业主代表)的普通业主,对此次协商结果仅仅只限于锦江区政府回复时提及的暂定于2021.12.30前交房,其它的相关赔付细则一点也不清楚,开发企业从未就延迟交房联系过我们,我们不知道业主代表是谁,也就无法联系,无法得知内容,售楼部也早已搬迁,开发企业也不知道在哪里找到,能否请领导督促开发企业就协商的结果告知我们普通的业主,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8 14:5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绿地星耀项目存在逾期未交付的情况属实,区住建局对此密切关注,并要求开发企业尽快搭建沟通平台,联系业主处理矛盾纠纷。目前,绿地星耀项目暂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交付,逾期赔付方案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九条相关约定执行,具体违约金赔付方案如下:
方案一:业主如果选择物业费抵扣的方式,将以实际金额进行计算,业主凭协议原件在交付时由物业开具对应金额物业费收据;
方案二:业主如果选择现金的方式,将以实际金额进行计算。业主在交付时签订赔付协议后半年内进行支付。
关于退房办理时间问题,开发企业将在项目交付时安排专人进行登记,退房相关事宜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要求绿地公司与您取得联系,并要求其就投诉事项向您逐一进行解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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