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您好!
我是新都区所辖企业的一名员工,于2020年3月23日取得人力资源高级资格证书,符合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30日下发)的技能提升补贴资格。去年因为疫情原因和未太关注到此项利民政策,今天看到政策刚好错过申报时限1个月(即通知规定: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申领)。非常感谢国家和新都政府给予大家技能提升补贴的实惠,边上班边提升考证不易,考证通过能获得补贴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现咨询此种情形能否可以申报这笔技能提升补贴呢,如何申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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