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现举报成都市青苏职中分管教学教务副校长晋某某。相关背景交代如下所述:
今年伊始,我校有校聘数学教师毫无征兆地收到晋校长来电,告知该教师春季新学期不用到校进行数学学科相关教学活动,给出的理由竟然是“本学期不缺数学教师”。然而事实的真相是,2021年2月期间,成都青苏职中通过官方公众号面向社会招聘数学等相关学科教师,如果真的不缺数学教师,为何又在解聘该教师后,发招募启事?如果不缺数学教师,为何昨日又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看到成都青苏职中有1名数学教师编内名额招聘呢? 这其中实在需要讨一个公道。
据悉,在该校类似事件发生并非个例,据相关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教职员工透露,早在2020年下学年,也有某学科教师在该校收到不公平待遇,在试用期三个月后以不正当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况且,该校的合同一直存在争议,在一年签的试用合同相关栏目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很显然这严重侵犯了应聘者的合法权利。
不知道是否是职中教育在成都市教育界不那么引社会关注,进而纵容滋养了该校晋校长,办公室主任王某某等中层干部的违规违法行为, 希望四川省及成都市教育行政部门严查该事件,还相关求职者一个公道,还成都市职中教育教育行业一个蓝色的天空!谢谢!
你的来信收悉。按照教育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你向成都市教育局提出相关诉求。成都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1881688,6188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