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简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于2020年在广州中山大学蓉漂人才会引进为简阳市高层次人才,入编。由于成都行政区划调整,现在我院划归东部新区管辖,不再属简阳市管辖,医院名称改为东部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我想知道原本在简阳享受的高层次人才待遇,东部新区是否还认可,是否还有财政补贴。之前说好的每月800元补助,从划到东部新区那一天起就没有了,新区领导是否会予以补发!还有高层次人才享有的其他待遇是否还有效例如子女入学,人才公寓等。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原来所享受的人才政策为简阳市区域性人才政策,不适用于东部新区人才。目前,东部新区的人才政策正在拟定过程中,发布后欢迎大家积极申报。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9日14时1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