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余均,家住乐至县天池镇接龙村9组,今年39岁。从小父母离异,我跟随嗜酒如命的父亲,在吃着百家饭和看着别人的脸色中长大。十七岁初中毕业我就外出打工,在自己努力中我结婚生子并且还在成都按揭了一套70平方的房子。本想日子会越来越好,不成想在2017年我检查出肝癌,这着实吓我一跳,最后还是在华西做了切出手术,我以为一切就结束了,可是命运又给我开起了玩笑,在2019年复查出我左肝又有癌细胞,医生又把左肝切了一部分,可几个月后复查出又双肺转移了。这次医生建议我用靶向药,这一用就七个月每月11400元药费,可疗效也不太明显,医生又建议我用免疫疗法+靶向药治疗,这一年的费用差不多二十万,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可是医不起呀。在停止治疗了三个月后,突然一天大吐血,医生都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最后还是挺过来了。过完年在家人和朋友的坚持下在今年三月份回到乐至县医院肿瘤科接受治疗,同病房的见我病重叫我申请低保,于是我就上交资料在村上及乡上各位代表全票通过后,却被镇上的民政部门以我在成都有房为由不予受理。我就不明白非得要我卖房来治病吗?况且还是按揭的房,而且还是在我生病以前买的。卖了房叫我们一家三代住哪里?老家的房子早已成了危房,再加上父亲已经上了年纪也是有病在身,孩子高三还在读书,妻子去年每天打三份工来维持家用,如今住院了早就辞工在医院根本没有收入来源了。希望领导能根据实际情况帮帮我们这个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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